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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生态环境污染违规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作者:

1.姬塬镇訾芦掌村副支书高峰祥同志监管不力问题

2020年7月6日,姬塬镇訾芦掌村姬17井组油井作为环境保护整顿“边缘残次”停产油井,该井场负责人通知看井工对该井场内的油井进行检测性生产,将抽出的液量打入了污水罐内,违反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县纪委给予高峰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红柳沟镇高圈村村支书魏耀雄、村副主任王治国两名同志监管不力问题

2021年4月,定边县红柳沟镇高圈村本应该停产的坊22-21、坊24-211、坊23-191、坊22-19四口“边缘残次”油井,擅自恢复生产,被市委第一轮环保专项组督查时发现,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魏耀雄、王治国两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堆子梁镇王滩子村党员王德耀同志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021年4月10日,堆子梁镇王滩子村党员王德耀违规将自家农田堆积的玉米秸秆焚烧,破坏生态环境。堆子梁镇党委给予王德耀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盐场堡镇东滩村党员梁斌同志违法占用林地问题

2021年3月20日,定边县林业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责令梁斌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恢复原状。2021年2月8日,盐场堡镇东滩村党员梁斌在该村四组北、铁道东侧违法占用灌木林地7亩,用于耕种麻子。盐场堡镇党委给予梁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定边县长茂滩林场时任场长徐晓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国有林场被占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定边县长茂滩林场时任场长徐晓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在项目用地、林业生产、土地确权、民生工程等共计毁林开垦、侵占林地6859.26亩。其中3659.63亩已收回林场管理;2849.83亩被土地确权(已处理);后坑移民村占用38.9亩、移送森林生态管护站调查处理310.9亩,共计349.8亩未处理。县监委给予徐晓进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