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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执纪 护航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作者:李晓旭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离不开有效监督。纪委监委需要变被动为主动,创新工作方法,破解治理短板,把群众期盼作为监督执纪的发力点,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变被动为主动,发挥监督哨职责。监督执纪力量分散、案件查处能力弱、人情干扰较重等一直是困扰乡镇街道执纪监督的难题。县级纪委监委可以尝试坚持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乡镇街道划分成多个片区,打破熟人圈,对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等工作实行打包考核,由牵头的纪委监委指导包片内乡镇街道重点疑难问题线索处置,实现人员共通、工作互补,有效提升问题线索办结率和基层乡镇街道办信办案能力。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履行相应监察监督职责基础上,延伸监督链条,在村设立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探索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三员合一”,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

创优监督方式,提升治理能力。依托日常管理责任,建立乡镇、村监督责任网格,负责监督网格内的“小微权力”运行、廉政舆情、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廉洁自律以及工作作风等情况,督促村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群众的诉求有人听、群众的难事有人管、群众的问题有人解”。增强信息化助力监督的能力,将村级小微权力、“三资”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从纸上、墙上向网上、“云上”转变,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借力大数据分析搭建监督平台。传统监管模式更多是人为监督、事后监督,费时费力还有疏漏,而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对重点环节动态监控和适时预警,将大大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江浙地区近年来正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这一现代科技手段,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可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更精准高效,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方法、新载体,进一步织密了监督之笼,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郡县治,天下安”。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体现在基层治理上,而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纪委监委的有效监督。因此,创新基层监督执纪方式,是基层治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