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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开展“五水共治、环保清源”主题式执法监察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 作者:佚名

为全力保障“五水共治”,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保护水平,慈溪市纪委创新实施“五水共治、环保清源”主题执法监察,通过开展系列行动提高环保监管和环境治理工作效能。

明确主题,统一部署。以“五水共治、环保清源”为主题,重点检查该市“一体系、十行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过程中的职责履行情况。通过制定发布执法监察总体方案,全面部署水环境治理重点督查、废塑料整治成果专题巡察、环保行政执法专项监察三项行动,加强对各镇(街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环境资源保护和污染源治理、环保行政审批和环保违法案件查处、环保项目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落实、环保专项工作实施和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转变方式,注重灵活。转变检查方式,将自身角色定位为“监军”,从以往联合主管部门转变为联合法制、财政、审计等第三方进行检查,进一步减少对检查的干扰。同时,向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等科技平台“借力”,根据检查内容,灵活采取专项审计、明察暗访、模拟投诉(举报)、动态巡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通过电话模拟投诉(举报)对建筑(工业)垃圾沿河(道路)倾倒、废塑料违规生产(经营)等环保履职监管及投诉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通报5个典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严肃问责,讲求实效。严格执行《慈溪市环境污染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明确环保监管和环境治理工作“责任网”。对作风浮躁、工作敷衍、推诿怠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拒不履职,或在履职过程中胡乱作为的工作人员,给予组织、效能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以及单位和个人作风不实、责任不清、把关不严等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宁波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