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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准则》夯基础 严守纪律知“红线”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魏欢欢 魏仓龙


“不过关就暂缓任用!”近日,定边县组织52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通过“严考廉”,激发“真学廉”,达到严把纪律戒尺。与此同时,该县拟提拔科级领导还要经历廉政谈话方可履新。

为了不断增强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刚性,该县自2008年起出台了《定边县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规定》,将“逢提必考”作为新常态,考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组织实施,制定严密的考试方案,严格工作责任,试题从市纪委廉政知识考试题库中抽取,试卷从印制、封存、发放实行专人负责。“新《准则》共八条,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这是试题中的一道判断题。考试内容突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与运用。考试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共同担任主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监考,当场宣读考场纪律,当场封存手机。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补考合格的,予以任用。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在公示期进行了公示。

该县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考试之前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江林对新任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咬耳朵、扯袖子预防违纪问题发生。谈话中,要求拟任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身作则,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同时,教育干部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把好金钱关和利益观;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正确把握自己的人生航程,自觉做到清醒就任、清正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