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11月15日、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并传达了十九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以党规党纪为标尺,坚持问题导向,见事见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全面整改,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对待这次巡察。要高度重视,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做到融会贯通、落实到位。同时,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将照单全收,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县委巡察组将在县人大机关、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举报电话:0912-4222025;专用电子邮箱:dingbianxuncha@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根据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大全体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