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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琴在中国共产党定边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作者:

强化履职担当 提升监督效能

为定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定边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1日)

王志琴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定边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胡统金同志的讲话,就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做实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县纪委常委会42次,组织专题学习19次,分6批次对全县1512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轮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查处问题64起,党纪政务处分67人。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谈话提醒35人,诫勉谈话4人,工作约谈11人,党纪处分2人,对6个乡镇、11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新修订问责条例。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11起,问责党组织6个,党纪政务处分2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9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

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对5个乡镇和3个部门及2个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述责述廉评议。扎实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制定《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统一设立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监督全覆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和指标,制定出台乡镇(街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有效发挥了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日常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回复党风廉洁意见2995份。198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强化廉洁教育,党风廉政宣传阵地、网站、微信公众号互补互融的新媒体宣传格局初步形成。在中省市各类报刊媒体发表稿件152篇,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2篇。在19个乡镇(街办)开展了“倡廉洁、颂美德、传家训、兴文化”主题巡演活动,收到良好效果。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蜕变的灵魂》《贪欲之祸》《贪与悔》等专题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及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事件,并邀请省纪委宣传部部长崔利民同志为全县8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题为《警钟长鸣,干净干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专题警示教育报告,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四是坚决纠治“四风”,扎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节点,紧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抓专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共有4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936名科级干部做出公开承诺并进行了自查自纠。抓关键,紧盯重要岗位、关键领域,研判整治“四风”新变异、新形式。抓反弹,持续在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方面集中发力,在标本兼治中防止反弹。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是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31件,立案2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0人,其中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运用“三项机制”进行合理容错3件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55人次。其中,第一种态57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7.1%;第二种形态239人次,占28%,监督执纪持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断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措施,制定了《县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对审查调查过程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统筹推动“同志式”谈话室建设,在18个乡镇(街办)启动建设“同志式”谈话室36间。

六是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把专项治理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累计开展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10次。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实行5+1工作措施,即:工作约谈、跟班学习、实行召回、组织调整、责任考核5条组织措施,1条追责问责纪律兜底措施。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0起,党纪政务处分40人,先后分3批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起40人。聚焦民生领域方面,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6起,党纪政务处分103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问题3起,党纪政务处分3人。扎实推进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工作,共清收公职人员、国企职工等五类人员不良贷款140笔,金额3860万元。

七是聚焦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慑治本作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共派出10个巡察组对23个部门、3个乡镇进行了两轮巡察,发现并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310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31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谈话提醒23人,诫勉谈话11人,巡察监督作用充分彰显。坚决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陕西脱贫攻坚、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榆林移交的66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立案15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八是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习7次,交流研讨8次,讲廉政党课11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0份,收集意见建议20条,检视问题29个,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了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有效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按照“1666”队伍建设要求,把高标准、严要求融入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个环节。加强队伍建设,交流调整和充实配备干部51名,对10名室主任(纪检组长)进行了轮岗交流。加强能力建设,选派干部外出培训106人,县委组织全县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党纪法规业务知识闭卷考试。针对中央纪委下发的18个学习课件,举办为期三天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并进行闭卷测试。加强自我监督,修订《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完善各类制度20余项。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县调查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7件,立案审查2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二是有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四风”问题较为突出,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多地点、分批次、化整为零、规避组织监督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顶风违纪;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有的甚至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基层信访总量较大,一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反映强烈。四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监督执纪不够精准有力,办法举措不多,工作效果欠佳,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持续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持之以恒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结合职能职责、结合中央决策部署,列出专题思考、研讨、领悟,加深对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把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二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要聚焦县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县委“12365”工作布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正面激励干部勤政担当。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既要立足当前,紧紧围绕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更要放眼长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拓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要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缺位问题。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对“四支队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查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严格执行《榆林市脱贫攻坚奖惩细则(试行)》,对在考核验收中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在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中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违纪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做到信访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年度清零。二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要紧盯三年为期目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对黑恶势力惩治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等问题。三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基层干部在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集中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统计数字造假专项整治,严肃问责破坏文物遗址、违法统计等行为,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四要强化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等重点环节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解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要落实双重领导机制。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形成党内监督合力。要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二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健全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和支持,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加强对派驻队伍的履职考核,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要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派驻机构负责人必须列席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三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完善监审分离机制,优化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职责权限,明确权力清单,确保执纪监督部门将监督沉到一线、挺在前面,审查调查部门集中精力查办案件。要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协作配合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综合研判机制,监审部门定期会商,统筹管好用好问题线索。要强化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规范自办案件提前介入、证据收集固定、措施使用管理。要加强问题线索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要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瞒报谎报、长期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要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强制约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要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二要实施精准规范问责。要坚持严肃审慎、精准规范问责,纠正问责不力、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等问题,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反馈工作,为敢于担当尽责的干部容错纠错,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要扎实做好日常监督。要严格落实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健全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要求,以精准执纪执法提升监督效果。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锲而不舍精准纠治“四风”。一要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十条措施》,坚决查处在服务群众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整治工作过度“留痕”、重形不重效等问题。二要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乡镇(街办)、部门公务接待,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报账、特供烟酒一桌餐、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教育效果。三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要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细化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方面制度规定。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六)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切实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组织开展十八届县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工作,完成对4个乡镇、13个部门、2个县属国有企业的常规巡察,重点监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和巡视巡察、主题教育整改等情况,高质量推进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持续完善联动格局。积极承接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对我县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开展的常规巡察、对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开展的专项巡察、对石洞沟镇赵墩村开展的提级巡察工作。针对产业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等问题开展扶贫领域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对已巡察的乡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要深入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与组织、信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健全完善协作配合、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深入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强化整改成果运用。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协作联动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注重成果运用,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线索优先办理、精准处置,不断提升巡察成果转化水平。

(七)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加大惩治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要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医疗系统反腐力度,严肃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入股参股和贷款不还、高息放贷、暗地参与土地开发、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行业部门,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方面15个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案件。要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要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立行贿企业、人员数据库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向金融监管、招投标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二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紧盯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要抓住典型问题强化整改、健全制度,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三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每办结一起重要案件,都要形成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强化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做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要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深挖定边历史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化风成俗作用,建好用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倡导良好家风家教,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形成崇德尚洁、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四要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工作。要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将办案安全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留置场所安全风险事项零报告制度,加强对案件查办全过程监管,及时排查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在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提高政治能力,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二要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加大纪检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三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要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全员培训,推动全员培训由全覆盖向提效能、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由应知应会向融会贯通转变。要统筹运用举办业务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纪检干部大讲堂”以及“上挂下派”、跟案学习、跟组巡察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知识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要大力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设置,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尽快补齐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短板。四要持续强化自我监督。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要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定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