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清廉定边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涵养崇廉尚俭、勤俭节约的新风正气,促进全县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现将3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宴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安边镇白兴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步强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
2023年7月19日,朱步强在未向安边镇纪委申报备案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其儿子朱某洲举行结婚典礼,宴请亲朋好友250余人,设宴待客25桌,超标准待客5桌。2023年10月18日,朱步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白湾子镇白湾子村支部副书记薛德旭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
2023年9月8日,薛德旭为其子薛某平举行婚庆典礼向白湾子镇纪委进行申报。2023年9月16日婚礼当天,薛德旭实际设宴待客360余人,设宴待客36桌,超出标准16桌。2023年11月2日,薛德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白湾子镇姚台村党员薛德平同志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
2023年9月6日,薛德平在没有向白湾子镇纪委报备的情况下,在姚台村家中为其子薛某举办举行结婚典礼,宴请亲朋好友310余人,待客31桌,超标准待客11桌。2023年11月2日,薛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文明、节俭、廉洁办理婚丧事宜的思想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等管理制度,对违规办理婚丧事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提醒、劝阻制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逢办必报、逢报必查”,加强对重点时间节点、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如实申报、隐瞒不报、超标准操办、超范围宴请等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