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现将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关于县委巡察办原副科级干部薛春青醉驾问题
2022年8月2日,薛春青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定边县人民法院判定薛春青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3年11月10日,薛春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关于白泥井镇武装部部长高裕坤酒驾问题
2021年7月1日,高裕坤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5日,高裕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定边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白宝酒驾问题
2022年1月19日,白宝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5日,白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关于姬塬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李海林酒驾问题
2023年8月23日,李海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5日,李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关于定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康健酒驾问题
2021年12月3日,康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5日,康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关于定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科级干部王建文酒驾问题
2020年12月26日,王建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5日,王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知敬畏、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把纪法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早提醒、早预防,念好“紧箍咒”,常亮“警示灯”,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彻查酒驾醉酒背后的违规吃喝、利益输送等风腐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执法、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