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巩固住房领域整治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住房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定边县原房管所产权股股长侯亚西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09年7月,侯亚西在定边县锦园小区未经质监部门竣工验收,不符合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原房管所所长樊某玮(已处理)安排,违规办理了锦园小区6号楼B段南、北商铺及锦园小区5号楼商铺的房屋产权初始登记。2023年7月13日,侯亚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定边县原房管所副所长袁致林,原产权二股股长张万红、任瑞科3人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袁致林、张万红、任瑞科3人在定边县建宏商住楼无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按照原房管所所长樊某玮(已处理)安排,违规办理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2009年7月,袁致林按照樊某玮安排,在定边县锦园小区未经质监部门竣工验收,不符合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同意为锦园小区6号楼B段南、北商铺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2023年11月17日,袁致林、张万红、任瑞科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定边县医保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干部朱娜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及违规转租的问题
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朱娜在租用新乐小区3号楼1110室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未及时缴纳房租6814元;2023年3月,朱娜丈夫龚某龙违规将该公租房转租并收取房租3000元。2023年11月17日,朱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住房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到老百姓的切实利益。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意识缺失,侵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住房领域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对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制度落实各个环节进行再梳理,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不断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房管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严肃查处住房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住房领域公平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