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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作者:

一、白湾子镇姚台村二组党员薛德平为其女儿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20年9月6日,薛德平在未向白湾子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其家中为女儿举行婚礼,宴请32桌,超过规定标准12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白湾子镇党委给予薛德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边镇王寨子村二组党员张治亮为其父亲违规操办葬礼的问题

2019年12月15日,张治亮在未向安边镇纪委申报操办父亲丧葬事宜的情况下,在其家中待客宴请25桌,超过规定标准5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安边镇党委给予张治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郝滩镇庙峁则村原村支书孟广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2013年以来,郝滩镇庙峁则村以招待费名义违规支出25095元,其中2013年2月付武某招待费10000元;2013年2月买韩某羊肉8250元;2013年8月买温某羊肉款6845元;2005年至2019年,孟广锦等人涉及其他违纪违法的问题,定边县纪委给予庙峁则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孟广锦、时任村主任刘军、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张彦军三名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时任报账员任德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