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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边镇大北山村党员郝志文违纪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作者:

2019年1月9日,郝志文在新安边镇大北山村(原三岔崾先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款5000元,约定年利率1%。截止约定还款日期,借款人郝志文未如期向大北山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偿还本金和利息。2020年5月11日,郝志文归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600元。中共新安边镇党委给予郝志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最关键的一年,也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定边县新安边镇大北山村党员郝志文违纪问题的通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要求。县纪委、监察委,各乡镇纪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域案件,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