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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作者:

1、堆子梁镇仓房梁村三组党员杜林梧为其儿媳妇违规操办丧事宴席的问题

2020年1月21日,杜林梧在其家中大操大办儿媳妇丧事宴席,摆宴席22桌,宴请了220人,违规超出宴请桌数2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堆子梁镇党委给予杜林梧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姬塬镇李团庄村党员樊兴宏为其孙女违规操办满月宴的问题

2020年1月1日,樊兴宏在未向姬塬镇纪委申报操办满月宴席事宜的情况下,在五洲一店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摆宴席28桌,宴请了280人,违规超出宴请桌数18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中共定边县纪委给予樊兴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石洞沟镇赵墩村党支部书记邹琪等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吃喝的问题

2012年3月,赵墩村虚列单位名称,违规报销加油票14200元;2013年11月,赵墩村违规报销3414元,其中招待费1414元、购物卡两张共2000元;2017年,该村以加大维修道路开支,套取76685元,其中,村务开支45169元,不合理开支31516元(购买土特产3936元,购买手机3部计5670元,招待费21910元)。中共石洞沟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墩村村支书、主任邹琪,赵墩村副支书钟景德2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赵墩村副主任钟学文、赵墩村报账员王治邦、赵墩村原监委主任陈宏3人实施诫勉谈话,收缴全部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