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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六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砖井镇西高圈村支部书记赵志荣违规发放协调费的问题

2010年3月,西高圈村支部书记赵志荣利用西气东输二线临时用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给村民小组长发放协调费4800元。砖井镇党委给予赵志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挽回全部违纪资金。

二、白湾子镇王台村村主任宋长春虚列村务开支的问题

2016年6月,白湾子镇王台村村主任宋长春虚报2016年1至4月打字复印费2416元,用于支付村干部交通、住宿等费用。白湾子镇党委给予宋长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挽回全部违纪资金。

三、学庄乡刘庄村党员杨振文协助他人套取征地款等问题

2014年12月,学庄乡刘庄村党员杨振文伙同他人以自己名义套取胡203#征地款8820元、套取长庆天然气管线赔偿款21419元,共计30239元被他人占为己有。学庄乡党委给予杨振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白泥井镇同心干村党支部书记杭光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5年2月,杭光荣担任同心干村党支部书记以来,没有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该村发生利用渗坑偷排含油废水的问题,措施不当,处置不力,环境污染事件在社会和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白泥井镇党委给予杭光荣党内警告处分。

五、新安边镇大兆山村原支部书记刘生礼虚报差旅费用的问题

2016年1月,刘生礼以出差办事为由虚报费用1535元,用于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新安边镇党委给予刘生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挽回全部违纪资金。

六、张崾先镇张塬畔村支部书记王林山违规购买公文包的问题

2016年12月,王林山以村干部办公需要为由,购买5个公文包价值1400元,分发给村干部个人使用。2017年1月12日在该村报销入账。张崾先镇党委给予王林山党内警告处分,挽回全部违纪资金。
上述六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通报,深刻反思,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