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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水利电力工作队原队长雷鸣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雷鸣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本应上缴县财政的单位车库租赁费30000元,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中秋节补助1400元,支付招待费3086元、花圈费420元、礼金200元、办公费1643元,门卫工资14400元,剩余8851元。县纪委给予雷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不合理开支2020元及结余款8851元,共计10871元上缴县财政。

二、县教研室主任乔文清、会计齐振飞违反廉洁自律问题

2013年,县教研室违规列支购买大花圈、挽联、香烟, 共计4700元。对此,教研室主任乔文清应负领导责任,会计齐振飞应负直接责任。县纪委给予乔文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齐振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

三、安边镇安寺村党员付永亮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

2016年,在未经村委及镇纪委批准的情况下,付永亮在家为儿子举行婚礼,设宴席30桌,宴请亲朋好友300余人,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安边镇纪委给予付永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定边镇东园子村主任张维民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

2016年,在未经村委及镇纪委批准的情况下,张维民在家为儿子举行婚礼,设宴席27桌,宴请亲朋好友260余人,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定边镇纪委给予张维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定边镇十里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平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

2016年,王建平为儿子举行婚礼,设宴席36桌,宴请亲朋好友360余人,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定边镇纪委给予王建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涉及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违纪案例,都是目前易发多发的典型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察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