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洞沟乡赵墩村党员钟之安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
2016年12月28日,钟之安在未向乡纪委申报办理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定边县五洲生态园酒店为儿子钟一博举行婚礼,设宴席40桌,宴请亲朋好友400余人,超出标准20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石洞沟乡党委给予钟之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定边镇李园子村村主任李良清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3月3日,李良清在没有向镇纪委申报办理婚庆事宜的情况下,为其子李培䶮举办婚礼庆事宜,先后在其家中、五洲生态园酒店待客,设宴席42桌,宴请宾客420余人,超出标准22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定边镇党委给予李良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学庄乡杨伏井村党员刘汉君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2月24日,刘汉君在没有向乡纪委申报办理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安边镇吴园子村家中为儿子举办婚礼,设宴席35桌,宴请亲朋好友350余人,超出标准15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学庄乡党委给予刘汉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盐场堡镇西梁湾村会计武正富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6年10月24日,武正富在没有向镇纪委申报办理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儿子武志雄举办婚礼,设宴席22桌,宴请亲朋好友220余人,超出标准2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盐场堡镇党委给予武正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安边镇白兴庄村党员户忠山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3月18日,户忠山在没有向镇纪委申报办理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女儿户亚娟举办婚礼,设宴席27桌,宴请亲朋好友270余人,超出标准7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安边镇党委给予户忠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六、堆子梁镇白土岗子村党员李锦明为妻子违规操办丧事的问题
2017年3月3日,李锦明在家中为亡妻李芝莲操办丧葬事宜,设宴席24桌,宴请亲朋好友240人,超出标准4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堆子梁镇党委给予李锦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七、郝滩镇白坑村党员刘元璋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2月4日,刘元璋在没有向镇纪委申报办理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白坑村家中为儿子举行婚礼,设宴席26桌,宴请亲朋好友260余人,超出标准6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郝滩镇党委给予刘元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七起典型案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上述问题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原则和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县乡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问责通报曝光,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