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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佚名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省市驻定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人防办违规列支烟酒入账报销的问题

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县人防办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烟酒发票8支计10108元。冯晓燕作为分管财务领导,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冯晓燕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二中原校长訾怀俊违规列支花圈、烟酒及茶叶入账报销的问题

2013年度,县二中在账务中违规列支费用16066元。对此,原校长訾怀俊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訾怀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违规列支土特产品入账报销的问题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在2013年度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土特产品费用5667元。对此,陈晶作为单位会计应负直接审核责任。定边县监察局于2016年12月15日给予陈晶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件,均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入账报销的问题。对上述问题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原则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第一责任,讲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以上率下。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问责通报曝光,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察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