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史志办主任马骥、副主任李青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县史志办无公函支出招待费2278元,违规给单位人员发放补助14500元,虚报差旅费360元,违规开支金额共计17138元。对此,史志办主任马骥应负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副主任李青应负直接责任。县纪委给予马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不合理开支17138元上缴县财政。
二、县工商局原会计刘国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2月28日,工商局违规将跨年度香烟24020元入账报销。2015年4月17日,工商局违规将2554元招待费入账报销,其中,包括高档海鲜754元。刘国蓉作为单位会计,对账务报账凭证不能够严格审核,违规列支经费,应负直接责任。县监察局给予刘国蓉行政警告处分。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会计王文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3月31日,食药局将香烟1000元入账报销。2014年11月10日,食药局违规将4895元公务接待费入账报销。王文娟作为单位会计,对账务报账凭证不能够严格审核,违规列支经费,应负直接责任。县监察局给予王文娟行政警告处分。
四、县安监局原局长马占能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3月29日,安监局违规将跨年度香烟10000元入账报销。2013年3月29日,安监局违规将跨年度招待费31200元入账报销。马占能同志作为原安监局局长,不能正确履职,单位账务违规列支香烟、大额招待费入账报销。对此,马占能应负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马占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件,涉及违规入账报销和发放津补贴等违纪问题,都是目前易发多发的典型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原则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第一责任,讲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以上率下。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问责通报曝光,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察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