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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作者:佚名

一、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张鹦变相报销招待费的问题

2016年3月至8月,张鹦以加油费的方式违规变相报销招待费共计4056元。县纪委给予张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副台长王素梅、邢旭红实施诫勉谈话。

二、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石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6年12月20日,石祯违规向单位20名正式职工发放兽医卫生津贴共计10888元。县纪委给予石祯同志行政警告处分,收缴10888元上缴国库。

三、杨井镇海底涧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峰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2013年12月1日,高峰为了调动党员参会学习积极性,违规向全村22名党员及村委班子成员每人发放毛毯一块,共计花费4750元,以办公费的方式将其报销入账。县纪委给予高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75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