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现将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油房庄乡白店村监委会主任胥国雄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4年4月22日至8月9日,胥国雄累计在白店村账务违规入账报销招待费共计2792元。油房庄乡党委给予胥国雄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违纪资金,同时,对白店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2、学庄乡黄伙场村党员刘玉繁、胡艳萍夫妇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8年2月6日,刘玉繁、胡艳萍夫妇在未向学庄乡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其子举行婚礼,设宴34桌,宴请亲朋好友340人,超出标准14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学庄乡党委给予刘玉繁、胡艳萍党内警告处分。
3、新安边镇宗小涧村党支部书记张军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8年1月30日,张军在未向新安边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新安边镇集镇为女儿举行婚礼,设宴73桌,宴请亲朋好友720余人,超出标准53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新定边镇党委给予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宗小涧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体现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于顶风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通报,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举措,强化追究问责,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