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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 定边县纪委 点击: 作者:佚名

一、樊学镇焦掌村党支部副书记武生元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8年5月31日至6月1日,武生元在未向樊学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樊学镇焦掌村家中为儿子武尚江举办婚礼,设宴24桌,宴请亲戚朋友240人,超出标准4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樊学镇党委给予武生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冯地坑乡郭畔村原党支部书记鲁青山、原村主任任翥、原村监委会主任彭宝林、村会计姬君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5年3月,时任郭畔村党支部书记鲁青山和村委会主任任翥两人商议,以“垃圾清理务工”的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并安排会计姬君周造表报账。3月20日,在冯地坑乡政府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予以报销2000元。随后村支书鲁青山、村主任任翥、村监委主任彭宝林、村会计姬君周每人领取补助500元。冯地坑乡党委给予鲁青山、任翥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彭宝林、姬君周实施诫勉谈话,并追回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