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政治责任,精准发力,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八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定边镇蔡马场党支部书记蔡生湖优亲厚友的问题
2013年,蔡生湖作为时任蔡马场村主任,在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为儿子蔡向军申请危房改造金14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定边镇党委给予蔡生湖党内警告处分,并收回违纪资金。
二、姬塬镇王山村会计王明德违纪问题
2017年5月24日,王明德在收取王山村村民王发杨移民搬迁自筹款时,本应按4人1.7万元收取,实际按3人收取0.56万元,少收取自筹款1.14万元。造成建筑面积与设计面积不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姬塬镇党委给予王明德党内警告处分。
三、郝滩镇大沙湾村报账员朱强违纪问题
2016年1月,朱强在本村救灾款评定发放中,优亲厚友,给自己孙子朱锦亮评定救济款60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郝滩镇党委给予朱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四、郝滩镇大沙湾村党支部书记乔树江违纪问题
2016年1月,大沙湾村党支部原书记乔树江在本村救灾款评定发放中,优亲厚友,给自己儿子乔斌评定救济款1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郝滩镇党委给予乔树江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五、油房庄乡店房洼村村主任郭锦耀违纪问题
2015年4月,郭锦耀收取许伙场村民小组劳务费20000元,未能分配给群众,也没有上交乡农村财务中心。期间代缴许伙场群众合疗费13090元,剩余6910元由郭锦耀管理至今,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油房庄乡党委给予郭锦耀党内警告处分。
六、砖井镇仗房湾村会计王世春违纪问题
2017年7月26日,仗房湾村村民刘化东(非党)、石养元(非党)组织为该村农户购买玉米保险过程中,收取代办费并截留玉米保险费22179.31元。2017年12月11日,该款已全额退赔农户。王世春作为村会计,擅自在投保单上加盖村委会公章,造成他人截留农户玉米保险费的问题。中共定边县纪委给予王世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七、红柳沟镇杜家沟村监委会主任齐登华违纪问题
2018年以来,齐登华在精准扶贫期间,既不履行销假手续,又不参加脱贫攻坚重要会议。对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及本村精准脱贫情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红柳沟镇党委给予齐登华党内警告处分。
八、安边镇政府干部李宏伟违纪问题
2018年以来,李宏伟脱贫攻坚工作不实,进村入户次数少、未能有效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工作任务;扶贫软件资料滞后,帮扶成效不明显,贫困户满意度不高。其行为给全镇的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安边镇党委给予李宏伟党内警告处分。
我县扶贫领域作风与腐败问题工作虽初见成效,但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在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滥用职权等问题时有发生。通过对八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