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张崾先镇邢梁村党支部书记慕广福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7年6月,慕广福违规在邢梁村报销招待费1500元。张崾先镇党委给予慕广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违纪资金。村主任贺建龙进行通报批评。
二、樊学镇王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志来变相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及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刘志来以差旅费、劳务费的名义三次在村集体变相报销6730元,用于向本村干部发放补助及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刘志来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村主任赵林全、监委会主任武尚肖、会计柳德文实施诫勉谈话,并追缴违纪资金,同时,对王盘山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原则和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县乡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问责通报曝光,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