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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信息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白泥井镇衣食梁村党支部书记高贵才违反扶贫工作纪律致使国家低保资金流失的问题。

2013年白泥井镇衣食梁村村民李向阳被评定为低保户。2017年李向阳作为衣食梁村会计,工资收入15120元,耕地补助3569元,两项合计18689元,人均收入为4672元,超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仍然享受低保。截止2017年9月,李向阳共违规领取低保3960元。高贵才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未按照低保评定动态调整政策及时审核上报取消李向阳低保户待遇,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县纪委给予高贵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堆子梁镇白土岗子村党支部书记方忠荣、村主任罗鹏升违反扶贫工作纪律致使国家低保资金流失的问题。

2012年,白土岗子村村民朱永林因病被评定为低保户。2017年至2018年,朱永林担任白土岗子村会计,2017年工资收入及耕地补助合计17017.59元;2018年工资收入及耕地补助合计13424.31元,均超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仍然享受低保。截止2019年3月,朱永林共违规领取低保17874元。方忠荣、罗鹏升未按照低保评定动态调整政策及时审核上报取消朱永林低保户待遇,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县纪委给予方忠荣、罗鹏升二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定边镇十里沙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树华违反扶贫工作纪律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的问题。

2012年4月,杨树华因车祸评定为低保户。2017年,杨树华在担任十里沙村主任期间,领取工资及耕地补助合计25655.37元,均超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仍然享受低保。截止2017年6月,杨树华共违规领取低保5280元。杨树华身为村会计,违规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并领取低保补助金,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县纪委给予杨树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安边镇罗峁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夺山、原村主任王世元违反扶贫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7年6月10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孙夺山、村主任王世元组织该村全体成员及群众代表召开村“三委会”对低保评定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但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全面评议,而是直接在2012年原有低保户的基础上仅对新增的低保户进行评议,致使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条件的王世平被评定为低保户。县纪委给予孙夺山、王世元二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姬塬镇王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彦发违反扶贫工作纪律致使移民搬迁指标被买卖的问题。

2017年9月15日,在王山村移民搬迁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彦发违规协调倒卖移民搬迁指标。县纪委给予张彦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委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