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和规矩,日前,定边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一、堆子梁镇堆子梁村党员李彩琴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2019年1月29日,李彩琴在未向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堆子梁村家中为儿子举办婚礼,设宴32桌,宴请亲戚朋友320余人,超出标准12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堆子梁镇党委给予李彩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樊学镇王盘山村党员王成德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2018年8月1日,王成德在未向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王盘山村家中为儿子举办婚礼,设宴33桌,宴请亲戚朋友330余人,超出标准13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樊学镇党委给予王成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安边镇大北山村高湾小组组长王华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2019年3月11日,王华在未向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高湾小组家中为儿子举办婚礼,设宴21桌,宴请亲戚朋友210余人,超出标准1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新安边镇党委给予王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会计张益瑞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16年3月19日至3月22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会计张益瑞在西安办理省计生委拨付接孕项目经费事宜,由于该期间的住宿发票丢失,张益瑞在后续报账过程中违规将2016年6月7日陕西明德商务酒店住宿发票代替入账报销201元,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对张益瑞实施诫勉谈话,收缴违纪资金上交国库。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察委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