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五起违反扶贫领域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安边镇高湾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贵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8年1月至4月,高湾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贵在脱贫攻坚退出工作中,存在“走读式”上班,违反村干部坐班制度。4月9日坐班期间擅离职守,对精准扶贫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王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城客办帮扶干部王文博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8年6月28日,县纪委督查组在杨井镇沈口村检查发现,该村贫困户张某某的帮扶干部王文博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期间未到村入户,且贫困户张某某的纪实薄内容只更新至2018年5月2日,王文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红柳沟镇水口峁村村主任王廷金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6年,红柳沟镇水口峁村村民梁某某家里没有羊也未修羊圈,在镇政府组织验收时,梁某某将其叔父家中的羊赶到自家猪圈里,蒙骗验收人员,享受精准扶贫养羊补贴款2000元。王廷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000元上缴国库。
四、张崾先镇罗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虎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罗源村低保户罗某与魏某离婚后,魏某将户口转回甘肃环县。魏某迁户后继续享受低保22个月,共计5640元。对此,原党支部书记李虎章应负主要责任,李虎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红柳沟镇板窑村党支部书记白君财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8年4月27日,红柳沟镇纪委在板窑村检查值班情况时发现,板窑村党支部书记白君财不遵守坐班值班制度,不在岗也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多次缺席村两委召开的精准脱贫工作会议,在板窑村“两委”召开5次精准脱贫工作会议中,白君财缺席4次,白君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我县扶贫领域作风与腐败问题工作虽初见成效,但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在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滥用职权等问题时有发生。通过对五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保证精准扶贫工作得到巩固提高。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委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