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边县纪委监委立足“三个助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规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国土统征储备中心主任郑定荣违法的问题
依据定边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陕0825刑初202号)认定,2012年8月,郑定荣利用担任定边县国土资源局统征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在307国道改迁征地过程中,为定边县贺圈镇王来滩村村支书麻义提供便利,收受麻义贿赂款1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郑定荣开除党籍处分。
二、乱井子林场副场长苏培禄不良贷款担保的问题
2015年4月22日,苏培禄为个体户李东雄在县劳动服务科担保申请创业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两年。2018年1月12日贷款到期后,经多次催促李东雄偿还0.8万元,尚拖欠4.2万元,逾期8个月。苏培禄担保信贷逾期不还,县纪委给予苏培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王成业不良贷款担保的问题
2015年1月12日,县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王成业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边县支行为李某担保贷款6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李某仍未偿还贷款,担保人王成业也无偿还意向,县纪委给予王成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三个助力”工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为全县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委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