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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风肃纪实效 护航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5日 信息来源:宣传部 点击: 作者:管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将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列为学习教育重点,结合过往党内教育实践,此次学习教育亦存在向下延伸的可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政治机关定位,肩负护航正确政绩观落地的重要使命,必须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纪律保障。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以实干出政绩”,与纪检监察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高度契合。政绩观出现偏差,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外在表现为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既损害群众利益,更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核心内涵,将其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立足县域实际,既紧盯“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也重视基层党员干部的实践落实,以精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学习教育成果向基层一线延伸。

政绩观偏差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必须靶向发力、精准施治。结合县域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查处脱离实际上项目、虚报数据造假等行为,遏制重痕迹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紧盯民生领域“微腐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物业服务等群众关切领域,严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正风肃纪实效回应群众期盼;紧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 “躺平”消极心态和“拍脑袋”决策等行为,对因政绩观偏差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思想引领与制度约束并举,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构建长效纠治机制。在“不敢腐” 上强化震慑,对政绩观偏差背后的腐败问题零容忍,从严查处“一把手”相关问题,同时及时纠治基层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在“不能腐”上扎紧笼子,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政绩考核、资金监管等制度,废止不合时宜的规定,推动制度建设向基层延伸,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在“不想腐”上固本培元,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廉政教育重点,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摒弃错误政绩观,同时贯通往年党内集中教育成果,推动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

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严管纠偏,更要厚爱激励。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政绩观偏差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改革创新中的无意过失依规容错纠错,打消干部干事顾虑;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立足县域实际,既突出对“一把手” 等“关键少数”的监督激励,也注重激发基层干部干事热情,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更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将以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护航正确政绩观在县域落地生根,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