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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知敬畏 廉洁自律守初心

​——读胡传祥、米育忠忏悔书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信息来源:宣传部 点击: 作者:薛占胜

听取了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室主任胡传祥以及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米育忠两人的忏悔书内容,给我最深的感受: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尤其是我们自己系统暴露出的问题,更能引起我们的警示、警觉、警醒。通过胡传祥、米育忠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也使我更进一步理解了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对此,结合教育整顿学习阶段取得的认识,我有着以下学习体会——

一、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是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

以案为鉴,能强化营造从严氛围,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更大治理效能。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都是纪检人,从踏入这个岗位之初,就应该有一种淡泊宁静的心态。只有不攀比、不仰望、不羡慕、不懈怠,才能初心依旧,风采永恒,让人敬畏。可惜的是,胡传祥、米育忠等人没有保持那份宁静,在浊流激荡的引诱和冲刷之下,他们忘却了自己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根本,忘却了对待人生的认真和正确态度,陷入泥潭不能自拔,自己悔恨,别人叹息!

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觉得,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自己不廉,何以洁别人呢?!我们纪检人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时刻与廉为伍,只有自身廉,才有资格说廉、倡廉、求廉,并尽最大的力气去洁净别人。“廉者常乐于无穷,贪者常忧于不足”,这也许算是我们纪检人最好的座右铭吧。

以案为鉴,能起到促改促治的效果。天助自助者,自助自律者。一个人只有堂堂正正,才会心安理得,安心的去工作、去学习、去生活,也才能取得成功。

当然,在取得成功的道路上,诱惑和陷阱无处不在。我觉得,案例就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行进道路上的一个“路标”。在胡传祥的忏悔中,我记得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他写道:“以前看的忏悔书比较多,甚至也知道过别人写,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今天。轮到自己来写时,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听来令人唏嘘。

的确,所有的腐败分子,他们违法违纪事情的暴露,都看似是偶然的;其实,这种偶然只是他们侥幸心理在作祟。贪婪早已迷失了他们的心智,欲望更令他们盲目膨胀,从而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我个人认为,身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这些案例来清醒自己,找准自己身上的不足,定位准前进的目标,才不至于重蹈覆辙。

以案为鉴,以自我革命精神从严整肃队伍永葆纪检监察铁军本色不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是管监督的,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

胡传祥、米育忠都是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了多年的老同志,按道理来说,他们更应该在日常的办案中接受教训、敬畏法纪。可惜,他们并没有起到一个良好的标杆作用,反而成了反面教材。我们所处的位置、我们的工作性质、我们所遇到的考验都和他们一样。那么,我们如何让自律永存,如何保持初心不变,这是我们该永远扪心自问的一个话题。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讲话中所指出的:“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二、以案示警,牢记初心使命,坚守人民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正是因为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了极大的期望,给予了极大信任,所以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习总书记同时还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

十八大以来,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辉煌的、可以彪炳史册的成就。就如已故著名作家二月河曾在中纪委网站访谈时说过:“现在的反腐败力度,读遍二十四史都找不到”。他还对反腐败的形势描述为“蛟龙愤怒,鱼鳖惊慌,春雷一击,震撼四野”。

那么,我们作为反腐败工作的践行者,又怎么能缺少政治敏锐感呢?

70多年前,毛泽东在延安窑洞前提出了党的根本宗旨:“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做什么工作,共产党人都是为人民谋利益。完全、彻底,就是全心全意,而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无心无意或虚心假意。这里的“心”“意”,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形象表述。因此,我们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坚持“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根本要求,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以案明纪,率先力行成为廉洁自律的模范

古人说得好: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首先要有信念,有工作的激情和动力;更要清清白白,胸怀坦荡。我认为,“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就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要求的最好诠释。胡传祥、米育忠等正是偏离了这个职业要求的轨道,才滑向了另一条不归之路。

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总的目的就是要求我们汲取教训,轻装前进。我觉得,从我自己做起,抓住这次教育整顿的契机,给自己“洗洗澡,出出汗,红红脸”,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增强在维护法纪中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达到教育整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