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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赴任“五不”留清名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5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佚名

1838年11月,林则徐以钦差的身份前往广东禁烟。在当时,一般京官外出,途经的地方官都会极尽阿谀逢迎之能事,细心伺候,惟恐不周。林则徐十分痛恨这种腐败现象,临行前即已明令通知途经各地的州县长官必须“五不”:即不准大办酒席;不准馈赠礼物;不准惊动百姓;不准送钱给随从人员;不住豪华房子。林则徐在当时颇有清誉,对于他的廉洁和铁面无私,很多地方官早有所闻,所以接到林则徐的通告,大多不敢违背。但有个县官以为这是林则徐故作姿态,自作聪明地下令张灯结彩,派工铺路,装修新房,专候林则徐这位钦差大人的大驾光临。林则徐得知后马上决定绕道而行,同时将情况告知这个县官的上司,要求对其降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