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指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切实推进党规党纪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党员干部要清楚自律标准,解决“不上心”的问题。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武装头脑,全神贯注推进自我革命,力争要让党规党纪铭记于心。要坚决摒弃不知者不罪的侥幸心理和学习不学习都一个样儿的错误想法。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深入学习、理解和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把遵规守纪立在心坎儿上,内化为言行准则。
党员干部要明确是非界限,解决“不了解”的问题。《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进行3次修订,各项处分规定更加细化、具体化、精准化。比如对党员干部言行实行全周期管理,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不论线上还是线下,都要恪守党性原则。唯有了解才能理解,唯有理解才能践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全面领会、反复践行,加深对规矩纪律的认识,同时要对照标准检视自己,勇于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加以整改,切实做到纪律严明。
党员干部要守住行为底线,解决“不掌握”的问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把理论学到深处,成果落到实处。《条例》的落实最终需要每位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只有人人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让所有的力量拧成一股绳,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效率。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条例》精准掌握,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实践,督促党员干部树牢担当尽责意识,对重点领域、关键权力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要强化监督问责,促使党员干部廉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