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边县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紧扣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主动担责、带头尽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强化工作落实,织好“责任网”。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履行“两个责任”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参照省市“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程序、具体方法、考核指标、成果运用等予以明确。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的考核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考核办法》,明确了党委、纪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成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和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强化领导责任,抓牢“牛鼻子”。 通过上述两个《考核办法》,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建立具体对应、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实现由“软约束”向“刚性约束”转变。召开纪委全会,将任务和责任延伸到乡镇、部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通过约谈督促、严肃问责、听取报告、示范引领,强力带动各级党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对主体责任考核中的13个一般单位进行通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强化执纪问责,突出“转作风”。结合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县深入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胡作为党员干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的行为,既追既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严肃查处。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公款消费、公车私驾私用等行为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开展明察暗访若干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0个单位27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使得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强化案件查办,增强“威慑力”。印发《关于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实施办法》,突出执纪特色,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按照“统筹指导、就近协作、依法回避”的原则,将全县20个乡镇按区域划分成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成员负责指导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安排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等科室和派出纪工委结对帮扶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力量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等难题,保证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同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7起,处分19人;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腐败案件46起,党纪处分64人,在全县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创优了县域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