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全县“两个责任”落实,定边县以明权确责为基础,以考核督查为推手,以问责追究为保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对等、履责尽职到位、考核问责严格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
划清权力划范围,夯实“两个责任”
年初,该县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要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对责任内容、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谁来干”、“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各级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和分工,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点,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同时,印发了《2015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分工》,对党委、纪委所担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形成清晰、规范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根据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目录内容,按期完成相关内容,对重点工作列出详实的时间进度表,做到任务具体、实在,进度适中、可行。使责任细化到各单位,逐级落实责任,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定规矩明责任,压实“两个责任”
今年重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对考核问责组织实施、范围、内容、方法、结果及运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各占70%和30%。日常考核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监督检查形式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年终考核单独开展,按照报告工作、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有关方面评价打分等程序进行。对“两个责任”内容中主体责任的考核,包括专题研究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制度情况等;监督责任的考核,包括协助党委、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省、市关于“三转”有关要求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同时印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细化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不到位等情形,应该追究责任的23种情形。截止目前,对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15个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抓常态勤督查,踏实“两个责任”
为了改变过去检查考核时间紧、方法单一且“一考定全年”,评价不够全面、客观、准确等问题,《考核办法》在考核方法上采用分段考核,按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两个方面进行。由县委办、县纪委各职能室结合业务工作,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扣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季一汇总,结果计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促考核对象将功夫下在平时,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试行包片制度,联系组对所分担范围负相应的监督责任,对责任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经常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等方式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责任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倒查,尤其是涉及农民利益和“三资”管理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核、倒查,发现问题严查快办,情节严重的启用责任追究机制和“一案双查”,对责任区内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包片领导也要承担责任。截止目前,对全县20个乡镇、87个部门所报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三资”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倒查。目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