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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三个强化”助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左海平

今年以来,定边县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直接、全面的责任,通过“三个强化”精准发力,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牵好“牛鼻子”,强化责任担当。一是牢固树立“一个观念、两个意识”。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紧紧牵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的“牛鼻子”,县委一把手带头履行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部署重点工作、过问重大问题、督办重要案件,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20余次,作出批示15件,交办任务20件;县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及时研究、部署、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所包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示范5项主体责任和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权力运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案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5项任务及8项保障机制。同时,细化完善了县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党组及各有关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研究起草了《县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当好“台柱子”,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及时制定了《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和《2014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等文件,把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为6大类50项工作,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分管县级领导,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重点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改版升级了党风建设任务书,全县20个乡镇、88个部门责任主体为履职尽责 “签字背书”,切实杜绝“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卖力”;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定边纪检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健全审计整改督查、结果研判、线索移送、问责惩处等工作机制;制定了《案件协调移送督查暂行规定》,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执纪执法机关工作联系、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加以完善和落实。召开反腐协调会议4次,向检察机关移送9人,公检法向纪委移送案件7起,处分9人,启动协作区办案7起,加强了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审计机关在查办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形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守好“硬杠子”,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问责追责的“硬杠子”。制定出台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了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奖惩措施。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县委及县纪委报告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初报告上一年度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社会评价机制、“一案双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坚持从制度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和规范;先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检查考核,有力推动建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通过检查有效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对于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三是组织召开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对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组织定目标、提要求、压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四是建立述职述廉机制。组织9个乡镇、4个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职述廉并接受委员质询,进一步强化了对“一把手”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