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正文

定边县落实“两个责任” 开展“五个一批” 再念廉洁过节“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佚名

国庆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定边县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确保廉洁过节,防止“四风”反弹。

落实主体责任,重申纪律筑防线。定边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廉洁过节“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卷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靡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刹歪风。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采取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等方式,成立七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节日期间“十个严禁”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等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到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同时,与榆林市其他县区督查组进行异地交叉督查。

严格责任追究,通报曝光显震慑。县纪委监察局在国庆节前再次发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13起典型问题在节前的处理,更加体现了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同时,国庆期间继续通过电视台、LED显示屏、纪检监察网站、定边报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和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指名道姓在新闻媒体曝光一起,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