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上下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定边县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县级政务大厅的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实行星级管理。
重落实,建立配套制度。制定了《定边县便民服务中心星级管理暂行办法》,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硬件设施、星级评定标准、业务工作、内部管理以及效能提速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各乡镇、部门、县政务大厅、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第一责任人为乡(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办事处主任,主任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实行AB岗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台帐制等制度,由县纪委对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动态管理方式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级别进行“星级”评定,其中“一星” “二星”为基本达标、“三星”“四星”为达标、“五星”为优秀。并一一确定了对应的评定标准。
严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为加强星级管理,立足该县实际确定了降低星级的四种情形,主要是:一是非同一事件被投诉三次以上(含三次),经查属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责任的;二是两次以上(含两次)遗失申请人申报资料的;三是便民服务中心被县级以上机关通报批评的;四是便民服务中心因服务质量差,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媒体点名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办法》中明确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在一个年度内未被评上星级的,给予中心主任警示训诫一次;连续两个年度未被评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星级的,中心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给予第一责任人行政警告一次;对受到降级处理的便民服务中心,将通报批评,并给予中心主任警示训诫一次。
硬考核,提升服务标准。强化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办公质量的综合量化考评。星级管理评定工作由县纪委依照《办法》进行实地逐项考核检查。每年检查、评定一次,考核达标后,予以授牌。强化星级评定结果运用,主要评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办公条件、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率,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将星级评定结果纳入各乡镇、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