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了提醒会,要求宴请不得超过200人,礼金不得超过300元,还填了承诺书,看来孩子的婚事只能简办了”从定边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出来的国有办干部屈建忠对笔者说,“这下也好,可以省很多心,不用再为宴请的事发愁了” 屈建忠补充道。

国庆节临近,定边县纪委对假日期间申报婚丧喜庆的12名党员干部召开了集体提醒谈话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要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婚丧喜庆“211”制度,即事前填写申报表、承诺书,事中督查,事后填写报告表,为大操大办戴上了“紧箍咒”。
《办法》要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申报(丧葬事宜可以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及时申报),明确请客地点、事由和人(桌)数,经审批后方可操办。《办法》明确提出“八个不准”,即:不准借机敛财;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不准使用管理或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以分批次、多地点或事后酬客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不准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微)信、打招呼。同时,要求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礼金一般不得超过300元。
事实上,定边县纪委从2010年7月起就在全县范围内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制度。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的“钻空子”,县纪委的《办法》也由当初的“三个严禁”+“一个提倡”变为现在的“八个不准”,要求对象由当初的党员领导干部变为现在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从细节上堵住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容易发生腐败的洞口。
今年以来,该县共有39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申报婚丧喜庆事宜,县纪委查处了5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处理党员5人,在全县形成了婚事雅办、丧事简办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