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创新办案理念、拓展案源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对该县落实“三转”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13年,该县共初核案件线索137件,立案95件,结案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6人,开除党籍1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29.61万元。
突出三项举措,强化案件查办基础保障。一是准确把握办案重点,强化思想认识。以严肃党纪、政纪,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及土地管理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办案不力是渎职,查不了案是不称职”的办案意识。去年以来,该县纪委处分乡科级领导干部6人,一般干部20人;针对违反工作纪律典型事例通报17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诫勉督导1人,警示提醒谈话12人。二是拓宽举报渠道,提升案源总量。继续发挥信访举报为案源主渠道的同时,结合专项执法检查、纠风工作、网络平台、公、检、法和审计部门协调配合等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使案源渠道大幅拓宽,有效提升了案件的查办数量。去年以来共收集各类案件线索247件,同比上升77.92%。三是强化检查指导,确保案件质量。针对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办案经验不足的状况,该县纪委突出以案代训,通过“传、帮、带”解决“会干和能干”的问题。同时,制定了《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及《定边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管理办法》,确保办案工作程序规范化。严把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关,推行乡案县审制度,乡镇自办案件必须一律由县纪委审理室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进行把关,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则退回限期完善后再送审,最后上报案管室,解决了“干好和干实”的问题。去年以来,县纪委组织以案代训6次,培训办案人员28人(次),共检查、指导乡镇办案62件(次)。
完善四项机制,提升案件查办治本功效。一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反腐败组织协调能力,完善纪委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人事、农经、审计等其他部门的协调处理机制、案件线索互通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案件工作汇报协调会议,形成腐败资源共享。去年该县纪委向移送司法机关3人,公检法向县纪委移送12人,真正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办案工作格局。二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和基层纪委办案“四项督导”机制。在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基础上,健全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各科室、纪工委指导乡镇分片办案机制,通过指导到基层、通报到基层、交办到基层和考核到基层的“四项督导”机制,有力促进乡镇纪委独立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为了缓解办案人员短缺的现象,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打破室与室之间的分工,统筹调配委局机关人员,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做到了人人都有查案任务,人人都参与案件查处。据统计,2013年该县纪委监察局依靠“全员”办案立案56件,立案 56件,党纪处分 61人。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出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将办案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县纪委机关科室工作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案件查办等方面工作。实行查办案件工作季通报制度,通报乡镇纪委及委局各科室、纪工委监察室办案情况,对办案滞后的科室和乡镇纪委进行通报批评。严格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把办案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并建立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案件查办工作考评机制。严肃失职责任追究,对年内无自办案件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四是建立干部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开展“轮岗帮工”活动,每年有计划地将新近人员和年轻干部重点充实到信访、案件检查、纠风、党风廉政、执法监察等重点岗位实战练兵,通过“帮工”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提高履职能力。近年来,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以案代训、“轮岗帮工”等方法,县、乡两级纪检干部1100多人(次)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得到有效提升。并通过不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印发典型案件剖析材料等方式,达到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和以查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