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巡视员冼定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冼定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违规套取单位预算经费,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冼定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