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制度,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定边县纪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以内部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完善了《机关各室办、派出纪工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机关各室办、纪工委工作考核细则》等内部考核制度,从五个方面规范机关内部考核工作,为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执纪监督效能和质量提供了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纪委常委会全面领导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办、派出纪工委的考核工作,成立年度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内部考核工作。
二是细化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计分权重,从个性、共性目标、加、减分标准、一票否决项目五个方面,对各科室、纪工委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任务占85%、平时考核占15%,以各科室形成的书面材料、统计报表、会议记录、案卷,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为依据。
三是强化考核措施。第一,由各室办和派出纪工委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对照考核细则,逐条写出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准备好考核需要的相关资料。第二,由县纪委组成目标责任考核组,根据各室办、纪工委形成的工作报告与实际资料进行核对,通过听介绍、查实绩、看资料等方式,核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第三,加强平时考核,由纪委考核组根据各室办、纪工委阶段工作任务,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第四,进行会议研判,将被考核的机关各室、办、纪工委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综合评价提交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研判,确定考核位次。
四是严格结果运用。在机关内部排名、通报考核结果,得分前3位的室办、纪工委,作为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得分在70分以下的室办、纪工委,要向县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考核办进行备案。
五是明确考核时限。通过制度的形式,从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规定时限。在考核时限内完成的个性目标、共性目标,以及产生的加分项目、减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一律列入考核范畴。通过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监督,规范了机关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升了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