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和铁的标准,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大兴“尚能”之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在对待事业和忠诚使命上,做到信念坚定、忠实履职、铁肩担道。忠诚于事业,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组织最直接、最充分的体现,也是推进社会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源泉。忠诚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一要做到信念坚定。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理想信念精神之“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二要做到忠实履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地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履薄冰地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严以用权。三要做到铁肩担道。 “道”,即党纪国法、人民利益和公平正义。要铁肩担道匡正义,利剑高悬惩腐恶,对党无限赤诚,对人民高度负责,把职业当事业、视使命如生命,做到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无私无畏、捍卫“大道”。
在履行职责和执纪监督上,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纪、铁面无私。坚持秉公执纪、铁面无私,必须做到“四个自觉”:自觉增强党性意识。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信念,对党忠诚老实,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自觉树立法治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反对腐败,把党纪法规作为第一遵循,树立严格依纪依法办事的观念。自觉摆正公私关系。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执纪监督的重要使命,必须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对权力的侵蚀,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
在推进工作和狠抓落实上,做到雷厉风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进工作,力促落实。一要做到雷厉风行不犹豫。对于已经确定的工作方针、既定目标、任务要求的贯彻落实,必须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二要做到踏石留印不退缩。坚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抓作风,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性抓作风,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抓下去。三要做到抓铁有痕不放松。面对查办案件的复杂局面和干扰阻挠办案的各种压力,能够紧盯目标不放,想得出思路“破题”,找得出办法“破冰”,拿得出措施“破局”,体现出敢于担当的气概、善于担难的气魄、勇于担责的气度。
在服务群众和联系群众上,做到多接地气、铁杵磨针、久久为功。多接地气,工作才有底气。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胜法宝,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必然要求。一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站稳群众立场,秉持人民满意这个最高标准。二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开门执纪,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群众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结合起来,让群众为反腐倡廉建设“把把脉、开药方”。三要以铁杵磨针的恒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四风”方面的顽瘴痼疾,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以滴水穿石的毅力和铁杵磨针的恒心,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拉近党群干群关系,让“鱼水情深”的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回归。
在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上,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铁骨铮铮。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四个一”:一要公道正派、一心为民,主持公道、正义至上,不徇私情,不随波逐流,不怀一己之私。二是务实认真、一丝不苟,养成“认真、较真”的职业习惯和“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三是清正廉洁、一尘不染,严以律己,追求高尚情操,提升道德境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四是铁骨铮铮、一身正气,对“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敢唱“黑脸”、敢当包公、敢于亮剑,坚决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大力弘扬铁面执纪、担当碰硬的优良作风。
在对待“害群之马”和“灯下黑”上,做到零容忍、铁腕清除、决不姑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必须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一要果断清除“行为之垢”。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自我要求不严、行为不够检点等“污垢”,必须果断予以清除。二要及时清除“精神雾霾”。少数同志对工作缺乏敬畏之心,对岗位缺乏珍惜之情,对组织缺乏感恩之意,或精神萎靡、干劲不足,或攀比心强、心浮气躁,或搬弄是非、揽功诿过,等等,必须按“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及时清除。三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作者:邬泽华 系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