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县深化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以聚焦职能、改进方式、转变作风为目标,坚持统筹推进,大力开展融合式改革,充分融合纪委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全面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有利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促进机构融合,突出主责主业。定边县纪委撤销原派驻各部门的四个纪工委监察室,新成立五个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党群行政综合、农林水牧、工交能化、科教文卫、财贸五个纪检组,五个纪检监察室与五个派驻纪检组有机融合、合署办公,加挂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两块牌子,履行纪委监督和派驻监督两项职能。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纪委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职能,将工作力量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使更多的机构和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来,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的力度。
优化干部队伍,明确职责权限。融合式改革后,县纪委内设机构为15个,内设科室、派驻机构的干部有序流动,新成立的五个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派驻纪检组组长,重点解决了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职能交叉、工作重迭等问题,减少工作层级,优化了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改革确定县纪委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乡镇纪委和县管干部的监督责任,指导乡镇办案协作区开展工作,新成立的五个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主要职责是履行对兼职或联系单位的监督责任,对县管干部进行纪律审查,以县纪委监察室名义实施;对其他干部进行纪律审查,以派驻纪检组的名义实施。
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明确派驻纪检组成员兼任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对未设立党组(党委)的部门,派驻纪检组成员再联系监督1—3个单位。派驻纪检组成员参加或列席联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 事项及其他会议,承担对相关单位的直接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察局正在积极制定融合式改革的配套管理制度,通过工作考核、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方法,加大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