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井冈山市纪委、监察局今年启动信访件办理公开评议试点工作,规定重复信访件和实名举报、疑难复杂信访件拟办结前必须召开公开评议会。
参加评议会的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信访人以及相关单位、辖区的领导和群众可以对案件调查过程、结论及处理意见进行质询评议。负责查办案件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对质询意见现场进行回应、解答,对现场解答不了的,在2天内补充书面解释。如与会人员对评议结果没有异议,信访件方可正式办结。对于质疑较多,并经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办理有瑕疵的信访件,将发回相关纪工委监察分局补充调查办理。
目前,经公开评议的9件信访件全部息访。(朱雨轩 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