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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四步法”实现执法监察方式转变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 作者:佚名

坚持问题查办。紧紧围绕问题导向,实行办案式监督检查,重点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加大批办件、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对执法监察中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强化责任制的刚性约束。

提出监察建议。针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认清问题、纠正错误、切实整改,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责令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教育、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全区情况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公开性和警示教育作用,通过违规违纪现象的曝光,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适时在全区进行情况通报,促使全区各单位都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正确履职。(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