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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新时期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宣传部 点击: 作者:刘香洁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以来,派驻监督日益彰显其重要作用。那么,如何实现派驻工作更科学、更合理的发展,派驻干部如何重心下移、扑下身子融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贯通融合,提升履职能力。“老带新”促进队伍融合。在日常派驻工作中,“老纪检”面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工作基础扎实,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且在长期的派驻工作中养成了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敢于挑大梁、有担当,以老带新,增强“新兵”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对“新兵”成长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不前进就是后退,不超前就会落后,“新帮老” 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能够快速适应信息化时代,学习劲头足,领悟能力强,工作有干劲、有激情,能将这种激情和干劲传递给老同志,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派驻成效事半功倍。与巡察监督信息衔接,强化信息贯通。巡察前派驻机构梳理提供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问题易发多发风险点、权力运行关键点和内部管理风险点等方面问题清单,提高巡察监督针对性。巡察中与派驻机构建立沟通交流,共同分析、研判、定性,合力推动精准发现问题,相互协助印证问题,切实提高综合监督实效。巡察后,派驻机构根据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对所监督部门有针对性的督促整改,实现靠前监督、跟踪问效,共同打造“不走的巡察组”。与监督单位信息融合,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会商通报等方式,实现监督信息的互通共享。

靶向纠治强化责任担当。从注重“事后问责”转向“事前预警”,定时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全身体检”和“健康扫描”,查找隐患、排查问题、对症下药,对应当给予问责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将“事后问责”转向“事前预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为“大问题”,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注重“紧盯违法”转向“紧盯违纪”,派驻机构不能等到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触犯了法律才进行纪律审查,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完善线索发现、处置、跟踪机制,严肃开展谈话提醒,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党员干部破纪进而破法。从注重“管极少数”转向“管大多数”,“管大多数”重在加大日常监督执纪力度,要把派驻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深入分析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及早“活血化瘀”,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

规范管理,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准确掌握监督单位计划、决策部署情况,准确把握其时间节点和行业特色,对派驻监督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应该履行的手续等确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堵住腐败分子的“后门”和“空子”。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对近几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统计调研,收集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警示教育的意见建议,结合各行业部门教育对象特点,对“事”、按“岗”、分“人”分级别开展警示教育。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通过纪检组组长现场“一对一”讲解案例、经常性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对掌握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党员干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后感交流等形式开展教育;对直接同群众打交道的“一线”关键岗位人员,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约谈等方式开展教育。“下沉”监督力量,指导监督单位对所属二级单位、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监督单位所属各所、站、院、队、窗口等小、散、远单位的监督执纪,督促监督所属单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工作重心、主要精力“下沉”到二级单位的监管上,确保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漏死角、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