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更要不越红线、守住底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首先要尊崇《条例》。《条例》修订首先的原则就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将党章的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用党章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只有从内心深处对党章党规党纪满怀信仰、尊崇、敬畏之心,才能真正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
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作为党员干部要学深学透《条例》,理解和把握党的纪律处分原则、种类、处分运用规则等内容,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平时认真学一学、看一看,心中高悬党纪的明镜,手中紧握党规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就可以避免犯错误、走邪路。只有掌握党纪党规精神实质,尤其是把握好新修订的《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才能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的行为准则,也是保护我们的“护身符”。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条例》。《条例》的修改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党员干部要时刻用《条例》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时刻以《条例》为镜子,对照检视自己,防微杜渐,要时刻以《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党旗所指、党旗所向,决不让初心偏离方向。党员干部要更加自觉接受约束,主动接受监督,一以贯之地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切实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要把守纪律讲规矩当成我们的“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