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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纪委强调“十个严禁”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信息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有效遏制节日期间腐败现象发生,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厉行“十个严禁”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对“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做好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经研究制定“十个严禁”,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廉洁纪律、严守纪律红线。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各种红包礼金、年货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和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2.严禁组织、参与到私人会所或住宅楼、企业内部食堂内等具有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就餐,违规聚会聚餐和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公车私用;

4.严禁餐饮浪费;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搞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

6.严禁违反公序良俗、文明新风规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

8.严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

9.严禁上班、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失职失责;

10.严禁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不服从属地管理、隐报、谎报行为,不执行疫情防控申报、居家隔离等相关程序。

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开通电话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912-422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