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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倡导廉政建设“四要四不准”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信息来源: 发改局 点击: 作者:蔡辰

近日,为从严要求和规范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以及其它公务活动中的行为,定边县发改局在全局倡导和实行作风廉政建设“四要四不准”活动。具体内容为:

一要严格执行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办理程序,不准以任何方式向项目单位推荐、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项目评审咨询费、前期工作费等任何费用。

二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准利用项目审批的便利插手工程招投标活动,以及为相关机构、个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并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各项规定;不准在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中,擅自提高门槛,增设程序,无故延长办理时限。

四要严格遵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下级部门或项目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及任何贵重物品,或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以及娱乐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