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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党纪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作者:佚名

  
  
  
  

图一:王某某,女,中共党员,2013年1月任河南省尉氏县文广新局局长后,经文广新局党组会议研究,将王某某从亲戚处借来的轿车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并约定:因公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局里承担,因私用车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但是该车在实际使用中,公私不分,所有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图二:2015年8月31日,经尉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党纪处分后,王某某没有真当回事儿,认为这是小节,只要自己在单位踏实工作就行了。

图三:王某某在十八大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违规为班子成员发放过节福利,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6月16日,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纪检组组长王某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图四:2016年3月,群众举报该局存在违规发福利的问题。经开封市纪委调查核实,2015年春节,该局给8名班子成员发放过节福利每人3000元,由个人找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经局长王某某签批后领取现金,共计2.4万元。2016年春节,该局仍按此办法发放过节福利。

党纪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案例提供:河南省开封市纪委 绘画:杨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