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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信息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作者:

一、关于刘峁塬村村干部变相发放补贴的问题

2018至2019年,姬塬镇刘峁塬村以差旅费的名义,经村支书李林聪审核,违规报销5720元全部用于为村委三名成员发放补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李林聪应负直接责任、村主任王文应负领导责任、时任村会计王有会、监委会主任刘飞和镇财政所长张志新应负监督责任。给予李林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王有会、王文、刘飞3名同志实施诫勉谈话,对王文预备党员期延长一年,对张志新同志实施谈话提醒。

二、冯地坑镇冯地坑村党员杨凯文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21年4月19日,党员杨凯文在冯地坑镇冯地坑村家中为其儿子操办结婚宴,在未向冯地坑镇纪委申报备案的情况下,宴请亲朋好友250余人,设宴待客25桌,超标准待客5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杨凯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