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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5日 信息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作者:佚名

日前,定边县纪委对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六起典型问题是:

1、县水利电力工作队副队长赵青、工会主席夏招祥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2018年6月11日,定边县水利电力工作队工会主席夏招祥使用职工会费,在定边县家乐超市购买糯米、枣子、白砂糖、胡麻油10500元,为方便水利电力工作队21名职工领取,变相以价值500元的购物卡形式向职工发放,违反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夏招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主要负责人赵青实施诫勉谈话,收缴违纪资金上交国库。

2、学庄乡罗山村会计尚志忠违规为其父操办丧葬事宜的问题。

2019年2月13日,尚志忠在未向镇纪委申报操办丧葬事宜的情况下,在罗山村家中为其父操办葬礼,设宴28桌,宴请亲戚朋友280余人,超出标准8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尚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安边镇新安边村党员惠登亮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9年1月29日,惠登亮在未向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儿子举办婚礼,设宴38桌,宴请亲戚朋友380余人,超出标准18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惠登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新安边镇大北山村综治副主任刘忠违规为其父母操办寿宴的问题。2019年1月28日,刘忠在未向镇纪委申报操办父母寿宴事宜的情况下,在新安边镇集镇市场院内为父母举办寿宴,设宴33桌,宴请亲戚朋友330余人,超出标准230余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刘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县流动办副主任高茂成、阿守琳、会计范小燕违规报支伙食费的问题。2016年8月31日,县流动办副主任高茂成、阿守琳、会计范小燕对单位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干部段镔在单位报销了2016年8月3日、2017年9月2日至6日两次赴西安参加业务培训且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伙食补助570元,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对高茂成、阿守琳、范小燕实施诫勉谈话,收缴违纪资金上交国库。

6.县乱井子机械林场护林一队队长马利国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2月9日、2月10日,定边县乱井子机械林场护林一队驾驶公务车辆开展常规护林工作,在护林工作结束后,在饭店逗留累计长达16小时,违规占用公务车辆。马利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中共定边县纪委           定边县监委

                            2019年4月2日